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心理咨询网 >> 强迫症 >> 强迫症介绍 >> 正文
           ★★★
强迫症的症状及诊断要点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21 12:24:52

 

强迫症

强迫症是一种重复出现缺乏现实意义的、不合情理的观念、情绪、意向或行为,虽力图克制但又无力摆脱的神经症。

一、临床表现

强迫症多起病于青少年期或成年早期。

强迫症的临床表现主要是强迫症状。包括强迫观念、强迫情绪、强迫意向和强迫行为。

1)强迫观念:强迫观念是强迫症的核心症状,最为常见。明知某些想法和表现,如强迫疑虑、强迫对立观念和穷思竭虑的出现是不恰当和不必要的,却引起紧张不安和痛苦,又无法摆脱。

强迫思考,反复思考某些毫无实际意义或虽有意义但不难解决的问题,如,“旅游买不到火车票百怎么办?”;

强迫表象,头脑里常常呈现出不应该呈现的形象,如异性生殖器或性行为的形象;

强迫怀疑,老是担心这个顾虑那个,如门是否锁上,煤气是否关紧等;

强迫对立思维,头脑里总是出现与他人相反的观念,如,别人说“漂亮”,便想到“丑陋”,说“成功”,便想到“失败”;

强迫回忆,头脑里总是出现经历过的往事,挥之不去,如与某人相处时不愉快的情景。

2强迫情绪:具体表现主要是强迫性恐惧,这种恐惧是对自己的情绪会失去控制的恐惧,如害怕自己会发疯,或担心自己丧失自制会做出违法、不道德行为或精神失常等。

3强迫意向:具体表现是内在驱使、内在冲动,即感到内心有某种强烈的内在驱使力或立即行动的冲动感,但从不表现为行为,却使患者深感紧张、担心和痛苦。如想杀妻、灭子、捣毁家用电器,或在公共场合吻陌生女孩等,但不会真正付诸行动,仅是一种意向而已。

4强迫行为:屈从性强迫行为,如反复检查煤气是否关好;对抗性强迫行为,反复在内心告戒自己不要把强迫意向转变成实际行为;强迫性仪式动作,进家门必须先跨左腿、出门前必须按顺序化妆等;还可以是强迫计数、强迫洗手、强迫眨眼、强迫耸肩、强迫摇头、强迫咬指甲等。

二、诊断要点

  ⑴ 至少有以下四项强迫症状之一:强迫观念、强迫情绪、强迫意向、强迫行为(动作),且强迫症状是出自内心而非外力所致,即自我强迫;

⑵ 明知强迫症状不合情理或毫无意义而仍反复出现;

⑶ 对强迫症状力图抗拒和排斥而又不能控制和无力摆脱;

⑷ 强迫症状的出现会导致严重的内心冲突并伴随着强烈的焦虑和痛苦情绪。

 

                              摘自《实用心理异常诊断矫治手册》(傅安球编著,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年5月)

 

文章录入:言言    责任编辑:言言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络心理训练

    自信心理训练
    生活实践训练
    学习能力训练
    心理激励训练
    强迫症和社交恐怖症治疗

    最 新 热 门
    最 新 推 荐
    相 关 文 章
    强迫症的不问疗法(二)
    完美主义导致情绪焦虑 高…
    “洁癖”并不是讲卫生
    不应过分期待孩子超常优…
    儿童也患强迫症
    更年期的洁癖
    她用洗手挽救了父母的婚…
    怕挤怕碰的心理分析
    妻身材等高的烦恼
    强迫型人格:刻板的女出…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查询中心 | 友情链接-心网大全 | 版权声明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管理登录 | 

    Copyright©2001-2008 心理咨询-中国心理咨询网 粤ICP-05005750号
    主办:中国心理咨询网 [中国·深圳心网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755-88851267(总部) 深圳心理咨询:0755-88851266(预约) 上海心理咨询:021-58735569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中央花园朝阳阁5B (518048)